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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优化(成都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术致建站2023-01-17建站565
《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

该通知优化了采购条件。在我市主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购买的新商品房或二手房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成都优化(成都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条件1:买受人在拟购买房屋的限制区有户籍,或者户籍不在购房限制区,但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的

条件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以上的家庭,在中心城区内自有房产不足1套(含1套),或者在城市郊区(市)、县购买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的,城市户籍居民成年单亲家庭和城市非户籍居民成年单亲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财产(包括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买方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无本市户籍。

通知规定,以更好地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现有的购房限制购买新房。

成都优化(成都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通知优化了住房交易条件。本市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日起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3年后可转让。《通知》完善了税收调整政策。个人转让本市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5年至2年增值税。《通知》支持居民使用自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自愿使用自有住房向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提供廉租房的居民,承诺遵守廉租房相关政策法规,5年内不挂牌交易,并纳入成都市廉租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一次可以购买一套新房的通知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10%,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户。此外,鼓励和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这将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