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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的奶_但是我妈妈住院了

爱字体2023-03-08字体百科4
本文目录小可的奶,但是我妈妈住院了?莫言与金庸在当代作家中谁排第一?有哪些段子是能笑得我口罩带子都绷断的?唐高宗为何将妹妹以皇后礼下葬?有哪些有趣的来历?小可的奶,但是我妈妈住院了?婆媳矛盾自古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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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的奶,但是我妈妈住院了?

婆媳矛盾自古就是一大难题,而且已经水火不容,让她去看你妈妈,你不怕把你妈气的更厉害?单方面的想通过这次住院让两人和好,是否想过两个当事人的想法?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小可的奶_但是我妈妈住院了

我与婆婆的关系之前还行,虽然有诸多怨言,但也没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记恨了好几年,那几年没回他家一次,直到她妈去世才算是把我心里的疙瘩抛开了。

他家是山区,交通不便,买东西不方便,但是谁家都知道儿子第一次带人进门得准备点差不多的菜了,但他家没有,别说鸡鱼了,普通的两三个炒菜也没,当时心里不舒服,但想想他家的条件也就不想计较了。

因为算是远嫁,结婚本不计划让家里人去,2012年那会你们结婚是什么车?他们家当时居然想的是四五辆QQ车,因为我听不太懂他们的当地话,我当时没问,后来知道家里人要来后,我就告诉他,QQ车结婚我丢不起人,后来才又换的。再说给我家人订的住的地方,居然是那四五十元一晚的自己家里盖起来的那种小旅店,而且暖气很不好,我看了环境以后就换了个好点的,一晚上一百多,当时的住宿费花了不到一千多,我结的账,她妈说回去给我,结果!呵呵!

都说月子之仇不共戴天,我虽然没有不共戴天,但也在心里埋下了种子。因为种种原因生孩子在我老家,再医院陪了五六天的是我妈,生完孩子医院伙食不好,给我送饭的是我的姑姑,婶婶,嫂嫂,堂姐们,出了院就带上孩子和我妈来到了打工的地方,我们那是妈妈伺候月子,他们那是婆婆伺候月子,我妈身体不好,所以想的是两个人照顾我,这样我妈也能轻松点。到家的第二天婆婆也到了,我妈管我饭,婆婆洗小孩尿布啥的,怕白天照顾我我妈太累,晚上婆婆和我一个家睡,但是真的就是睡觉,小孩一晚上的尿布都是我起来换,她不管一下。和我妈一起照顾了七八天因为家里有事我妈回去了五六天,那几天是她一个人照顾,后来我妈来了她又一起照顾了三四天就说她难受了回家输液去呀,我让她在这儿输,她偏不,我以为是真的难受,因为她有糖尿病,就让回去了,走的时候还把我给她买的拖鞋带走了,结果后来才知道回去后就生龙活虎了,压根没看病,在她二儿家打了两三天麻将回村了,她走后没多久我妈就不舒服了,每天强忍着给我做饭洗衣服,咬牙坚持着,不告诉我难受,她说她走了就没人管我了,等满月我婆婆来了替她,她再回去。结果满月我婆婆又打电话说她来不了了,咳嗽的厉害,一咳就腰疼,后来在我套别人的话后知道都是谎言,人好好的。我妈坚持照顾到我四十天来天后把我和孩子带回了家。

我妈身体比较虚弱,严重缺营养,每年春天都要输几天液才能抗过一年,我坐月子的前一年我妈没输液也抗过了,所以就没输液。我们那坐月子是一百天,在娘家妈妈伺候到我九十天,没让我洗一块尿布,做一次饭,洗一次碗,怕我落下月子病,三个月的时候老公打电话说他爸妈想孩子想的不行要看孩子,我也不想累我妈就回来了,可是孩子奶奶不是在我一回来就看孩子,而是等到十天后我出了百天才到的,当时是夏天,家里地方小,很热,而且没有空调,风扇有孩子不敢开。她们来的那两三天,都是买好菜往家一放就楼下凉快了,我做饭,第一天晚上人家在楼下等我做好饭的,我在厨房热的做饭,孩子在卧室哭的他爸不会哄,我一下子就哭的不行了。这是看我可以做饭了才来了,早几天来还怕伺候我做饭了,你来也就来吧,给我看着点孩子,结果孩子不管饭不做。晚上给孩子洗澡,看我一个人扶着那么小的孩子,洗澡都费劲,没有伸了一把手帮我,只是笑呵呵的看着孩子。心碎一地,但是为了家庭和睦,泪水往自己肚子里流。

孩子一岁半时意外怀孕,决定打掉,给他妈打电话让过来照顾几天孩子,第一次接电话说是她还得带老大家姑娘了,那孩子那会四五岁了,我说行,然后又说还得带上那孩子了,我说行。然后第二次打电话就变成让把孩子送回去了,她嫌这儿热,当时孩子我一手带的,没帮我一下,孩子也没断奶。我直接说不用了。人家真的没来没管,又是我一个人解决的所有事。

过年时回去孩子一岁八个月,初一下了点雪,山区雪融化的慢,初三他二嫂说计划第二天下山回娘家了,我就跟老公说了一下,一起和她们回,他不愿意就吵起来了,还想要动手拿凳子打我,结果拿凳子时不知道胳膊碰到哪了,她妈进来看到她儿子受伤,没问我怎么样,没说她儿子不能动手,只跟她儿说:“你还怕你打不过她了?”说三次,然后路过我跟前说:“没见过这样的”。你们说她那是什么意思,我一直理解的就是心疼他儿,本来动手就能把我碾压了,非要拿凳子,不拿凳子还不会受伤,意思就是怕你打不过她了,非要拿凳子让自己受伤。那一天我在她家大吵大闹,哪怕就我一个人我也不能让她们好过。自此我从心里决定不会再踏入那家一步。

是呀,哪有我这样的,别人结婚是十来万,我两三万,人家是要啥有啥我是要啥没啥,自己还得掏家人的住宿费,替别人考虑了还得在心里骂你傻子。就那样还掏心掏肺的给人家两口子买衣服鞋子银手镯,没人记住你的一样好。

吵架的第一个过年他爸给他儿打电话让回去,老公知道我不会回,就拒绝了,他爸的意思竟然是我不回了,让他带上孩子一起回去。我问老公他爸是不是这意思,他说不是,我多想了。我跟他说的明明白白的,告他不要以为叫声爷爷孩子就是他家的了,孩子是我一个人带着的,他们没带了一次,还想的把我一个人扔这过年想也不用想,要回他自己回。后来老公没回,第二年中秋他爸妈又打电话让他回了,他居然答应了,没跟我商量,因为不是过年那种团聚的日子我就让带上孩子回了,前脚送她们出门,后脚我就报了旅游团去了内蒙玩,气死他们,正好孩子不再身边,我自己给自己放假。

又过了一年婆婆突然生病来了我家,她们来我也理她们,给做饭,但是多的话没有,当天晚上婆婆看着我问老公说今年过年回去不,老公知道我的脾气,就说到时候看吧,其实知道肯定不会回。第二天还想着让我带上去医院,不过他没说出来,我就假装不知道在家带孩子,回来说是医院没床位,第二天才有,而且检查的人今天也不在,结果晚上快睡觉呀突然厉害了,打了120,刚下楼人就没了。

那一刻,所有的怨恨都随着烟消云散了。后悔以前没回去陪着过年吗?不后悔!因为那两年不说平时,就孩子过生日都没有一个电话,她都记恨着,我更是,只不过人死如灯灭,跟一个过世的人再怨恨有什么意义。所以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莫言与金庸在当代作家中谁排第一?

二人都排不进前三,更别说第一了。

题主的预设前提,似乎已经将二人排在了当代作家前两名的宝座上了。潜台词是:此二人,不是你第一,就是我第一。二者非此即彼,必须排进前二,不同的是谁排第一罢了。笔者认为这个预设是错误的,是不切实际的。

当代作家群体浩如星辰,国内有,国外也有;有写通俗作品的,有写严肃文学的;有专写小文章的大作家,还有动辄著书几百万字“大文章”的小作家。

先不说此二人在当代世界作家中排名几何。就是在中国作家中,他们也很难排进前三。原因如下:

其一,金庸先生作为通俗作家,很难排进当代中国作家前十。事有雅俗之分,文有雅俗之别。自古以来,通俗文学难登大雅之堂。

金庸先生作品专攻武侠、江湖等类型小说,虽然在其作品中也成功塑造了一批生动的人物,像“侠之大者”郭靖,“义之大者”乔峰等经典形象。但受困于题材,其作品在思想深度的开掘上、在艺术构思上,在语言建设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局限,远比不上某些经典文学作品,如《活着》《平凡的世界》等。严肃文学不只给读者讲故事,更多的是能带着读者一起去对人、对人性和社会进行思考,而金庸先生的作品除了精彩的故事,让人为之着迷之外,带给我们其他方面更深刻的思考比较少。

其二,莫言作为严肃文学作家,因其所倡导的文学观念被人诟病,也排不进中国当代作家前三。

作为严肃文学作家的代表,莫言所倡导的文学观认为:文学只能揭露和批判。他的这一观念被很多读者所诟病。

事实上,文学除了揭露和批判的功能外,也可以有歌颂和赞美。文学是为人民服务的。

当代中国经历了世所罕见的巨大变化。在这些变化中,当然有痛处和灰暗,但更多是真、善、美、和谐,是值得作家们歌颂和赞美的。劳动人民和伟大时代都是可以被赞颂的对象。在莫言的作品中,我们很难看到这些光明闪亮的形象。莫言的作品因其灰暗沉重的风格,导致很多普通读者难以阅读,相反在国外倒是满足了不少读者的好奇。

其三,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论是莫言还是金庸,对其作品高低优劣的评判标准,始终都是掌握在读者心中的。作为读者,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至于谁排第一谁排第二,笔者认为倒也不太重要。再说,名次都是别人排出来的,也未必见得别人评出来的“第一”就真的是第一。

个人观点,欢迎批评指正。[比心][比心][比心][比心]

有哪些段子是能笑得我口罩带子都绷断的?

熬过了2月,我们离疫情散去的那天越来越近了

3月的第一个周一刚过去,

来看点开心的吧。

*本期标题灵感来自@小L

真正的友谊敢于说出实话...

楼主: lilypear

我给了她一个喝完的空瓶子

楼主: 悠然

太尴尬了,我还给了她一个喝完的空瓶子,后来发现,她是拿快递的大学生!

论我爸如何把吃发挥的淋漓尽致

楼主:无良田子

晚上我爸饿了给自己炒了个饭

然后他吃着吃着说

咦!这个盘子有条裂缝

然后我好奇凑过去看了看

结果我爸他为了想展现这个裂缝很大

他把装着饭的盘子掰了掰给我看

结果!!!!!

盘子它居然裂了!!!!而且是裂成两半

问题是我爸沉着冷静下来

把盘子里分成两半的饭分别吃完了

然后我就狂笑!!!!!

并且把事情告诉了我朋友

然后他一脸严肃地说:“你怎么把这种事告诉别人!”然后走开了

我笑的更大声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唐高宗为何将妹妹以皇后礼下葬?

1994年出土的唐朝新城公主墓室有这么诡异的一幕,先是墓室中所有侍女的头颅全部被刻意砍去,其次就是新城公主本为公主,但墓室规格却是皇后级别,墓主人新城公主身上到底有何秘密?欢迎观看来自历史喵的独家揭秘。

八岁受封

新城公主是唐太宗和长孙皇后的幼女,虽说李世民有很多儿子和女儿,但这其中最为关爱的还是长孙皇后为其生下的嫡系儿女。

在生下新城公主两年后,长孙皇后因病去世享年三十六岁,李世民对此十分伤心,两人少年时期便喜结联姻,一直相辅相成二十多年,这份情意实在难以描述。

在痛心长孙皇后去世的同时,李世民抱着对妻子的思念对新城公主更加的宠爱,且因为是幼女,所以新城公主的哥哥姐姐们对其也是万般宠溺。

为了彰显对新城公主独特的关爱,李世民直接将新城公主封为衡山公主,关于名号问题我会在后面进行解释,已知的是衡山公主便是新城公主。

可能很多人对这个封号无感,但其实在当时的律法上明明白白的记载着河流和名山不得用作封号,而李世民却还是将幼女封为衡山公主可见宠爱,要知道此时的新城公主才年仅八岁。

许婚未遂

魏征可谓是李世民执政期间的红人,在魏征的劝谏下李世民改掉了自身很多毛病,所以李世民内心对魏征非常的敬重。

贞观十七年年龄不小的魏征病重,李世民为了让魏征能第一时间得到治疗,于是直接就让自己的御医在魏征府中住下,一同住下的还有派遣的中郎将,一旦有情况则迅速报给李世民。

但此时的魏征已经是病入膏肓,于是李世民便抽空带上新城公主一同前去探望名臣魏征。

李世民在病床前询问魏征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魏征则答放不下国家之发展,这让李世民内心对魏征更加的崇敬,但此时魏征已经无力回天,一些表面的赏赐已然无用,于是李世民便看向了新城公主。

随即李世民便把自己的幼女新城公主许配给了魏征的儿子,这道赏赐虽然厚重,但此时的魏征已经无力谢恩,只能看几眼自己的儿媳妇。

在李世民订婚的第二天魏征病逝,本来这桩婚约是作数的,但后来一件事的发生直接导致李世民盛怒之下将此桩婚约废除。

魏征在为宰相的时候曾大力向李世民推荐侯君集和杜正伦,但这两人却在魏征去世的同年双双谋反,虽然很快被镇压,但此事影响甚大。

再加上魏征生前曾把自己劝谏的奏折全部拿给褚遂良观看,这新仇旧怨加起来让李世民突然对魏征产生了厌烦,于是当即将两人的婚约废除,就连魏征的墓碑都被推倒。

于是新城公主第一次婚姻就这样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此番也好像天意如此,一生顺风顺水的新城公主会在婚姻上深受折磨。

初嫁:美满又辛酸

这次事件过后李世民再也不随便为新城公主安排婚配了,最终在六年后李世民再度敲定出一个人选,此人便是长孙皇后母族的青年才俊长孙诠。

此时的李世民已经自知时日不多,于是便想用人生中最后的一段光阴给女儿好好置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这样才算是满足了一位老父亲的心愿。

李世民为了新城公主的婚事算是颇费心神,首先是长孙诠虽然优秀但是爵位不高,为了提高他的身段,李世民便将他父亲长孙操封为岐州刺史,这下算是门当户对了。

在筹办婚礼事情上,李世民想给女儿一个最为盛大最为难忘的婚礼,所以花费的人力和物力都不是一个小数目,最为关键的是需要大量的时间。

但可惜造化弄人,在筹备新城公主婚礼期间李世民还是倒下了,这一倒下就再也没有起来,即将准备好的婚礼也变成了葬礼,李世民终究还是没能看到自己女儿出嫁的那一天。

不过新城公主可不仅仅是受李世民的宠爱,其同胞哥哥对其也是十分宠溺,作为同胞哥哥的李治在安排完李世民的葬礼后便安排新城公主的婚事,在他眼中天大地大妹妹最大。

但李治此举却遭到了朝臣的反对,虽然你现在已经登基为帝,但祖宗律法规定必须守孝三年才能进行婚配,已经成为皇帝的李治虽然不满但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同意。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三年时光匆匆而过,李世民的丧期刚过,李治便开始筹措妹妹的婚事,先是将妹妹的封号从衡山公主改为新城长公主,其次就是为新城公主的封地再增邑五千户,这排场属实堪称豪华。

两人的婚后生活也没能让外人失望,新城公主和驸马长孙诠之间可谓是情投意合,在经历了这种种之后非但没有让两人分开,反倒是更加的贴近。

这段时间可谓是新城公主多次婚姻中最为幸福的一段时间,在其墓志中也是字里行间都透漏出自己对这段时光的怀念。

但美好的生活都是短暂的,因长孙无忌的存在阻碍了李治的专权道路,所以长孙无忌被贼人诬陷自杀谢罪,其背后的长孙家族也受尽牵连。

长孙诠作为长孙家族中的栋梁,无论新城公主怎么求情还是免不了被流放的结局,可惜的是长孙诠刚到流放的地方便被当地官员杀害。

纵然心中万分不满但对方毕竟是自己亲哥哥,为了表示抗议新城公主自此后便不再梳洗且消极度日。

这段婚姻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可谓是对新城公主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本来可以白头偕老,但却因为种种原因被流放致死,见过光明的人又如何能正视黑暗?

二嫁:离奇去世

新城公主的一举一动被李治看在眼中,为了让她不再这般堕落,便在取消了他跟长孙诠的婚事后,又将她许配给了韦氏家族的韦正矩。

虽说这韦正矩也是一表人才且能力非凡,在当时可谓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郎,但新城公主就是高兴不起来,因为初次婚姻对她造成的伤害太大了。

韦正矩也不是凡人,在察觉到新城公主无心于他后便多次跟新城公主不和,一个是备受宠爱的公主,一个是朝堂新星,两人之间的绯闻可谓是当时的闲聊谈资。

二婚的新城公主并不幸福,于是在结婚没多久后便病倒了,为了希望新城公主能够痊愈,李治便专门建立了几座寺庙来为她祈福。

但此时的新城公主已经病入膏肓,无论李治如何做都未能挽救新城公主的性命,最终于龙朔三年去世,享年三十岁。

结局:墓室之谜

新城公主的突然去世让李治悲痛不已,他认为自己的妹妹活的好好的,如今突然去世那必然是有歹人作乱,这个歹人不用怀疑自然是韦正矩。

因为之前便有民间传闻说两人关系素来不和,甚至有家暴的可能,于是李治便下令逮捕韦正矩以便进行审问,而韦正矩对于新城公主的突然去世也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于是一怒之下李治便将韦正矩处死,认为他就是谋害了自己亲妹妹的凶手,其族人也因此事而惨遭流放。

做完这些的李治还并不解气,在处死了韦正矩后又将目光放在了新城公主的侍女上面,他认为正是这些侍女的伺候不当,这才导致新城公主的意外去世。

于是李治便下令将新城公主的婢女全部处死,并且为了让他们世代为新城公主谢罪,李治还将新城公主墓室壁画中的侍女头像全部擦除,这便是无头壁画的缘由。

处理完这些后李治便安排新城公主的后世,新城公主理应是实行公主级别的葬礼和礼仪,但由于李治对其过于宠爱和悲痛,于是便不顾礼法用皇后的利益来下葬新城公主。

值得一说的是后来经过查证发现韦正矩并非是杀害新城公主的凶手,于是在李治的安排下韦正矩得以跟新城公主合葬。

想想也是,纵然韦正矩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但对象毕竟是李治最为宠爱的妹妹,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韦正矩不傻那就不会跟新城公主动手。

感谢阅读,看完的朋友记得点赞、关注二连哟,历史喵在此谢过诸位啦~

有哪些有趣的来历?

你的家乡地名,有哪些有趣的来历?

您好!下面我来说一说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是山东省郯城县归昌乡。我热爱我的家乡,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田一水,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翻腾和流淌,她的过去,也常常让我欣喜若狂。

郯城县,位于山东省最南端,她的东南西分别与连云港的东海县和徐州的新沂、邳州相邻,北边则是临沂的罗庄,隶属于临沂地区。

郯城县曾经是春秋战国时期郯国所在地。据历史记载,早在氏族社会末期,就已有人群居于此,称为东夷族,后来西边的黄帝有一族东迁,并入夷族,自此直到周朝前,此地一直称为“炎”地。周朝建立后,始称为炎国,再后来进一步演化为郯国,到春秋时归属于鲁国。

关于郯国的由来,据史料记载,当时郯城县境内,有一户人家,老两口双目失明,其子郯子非常孝顺,为了治好二位老人的眼疾,他周围几百里遍访名医,辛苦好几年,厕所边的药渣子堆起似山高,父母亲的眼疾却始终不见起色。后来又寻得一位名医,给他开好了方子,却须得鲜野鹿乳做药引子方才起效果。他于是为父母准备好几天的食物,自带干粮,跋涉数百里,前往草原寻找野鹿。

找到野鹿群,为了迷惑野鹿,不让他们发现自己,郯子一连几天睡在鹿粪上,终于披着带有野鹿头的鹿皮,混入鹿群,凑到正在哺乳的野鹿跟前,把野鹿奶挤到了准备好的瓶子里。郯子小心翼翼地怀揣装满鹿乳的瓶子,高高兴兴地急忙返回家里,为父母亲服了药,喝了野鹿乳。几天后,父母的眼疾逐渐好转,最终视物如初,彻底治愈。

郯子的孝心、道德,感动了无数人,方圆几百里,有不少人络绎不绝前来向郯子拜师学习,或者一睹他的风采。这样在他的家乡,人越聚越多,以致后来形成了集市、客栈、酒家,等等,最后逐渐形成一个小国,称为郯国,郯子被选为这个小国的第一个国君。

说到此,不妨再推出一段历史佳话,即:孔子师郯子。春秋时,孔子周游列国,推行体制,拜师学艺。孔子听说郯子博学多才,德高望重,为了向郯子请教“官制”,曾经不止一次,不远百里(孔子的家乡曲阜距离郯国不过三四百里),舟车劳顿,前来向郯子学习。现在,曲阜孔子博物馆里还藏有“孔子师郯子”的文帖。如今在郯城县县城西南不到二十里处,有一个村庄叫郯庙村,即是郯子的出生地。而在郯庙村北的耕地里,有一块留存千年的石碑,碑上隶书三个大字:郯子林。关于这个“郯子林”,却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即:无论是谁,站在碑前,蒙住眼镜,然后离开十五步,再转身回来,却怎么也摸不着石碑,这一直成为当地一大怪事,直到现在也没有谁能解开这个谜题。现在为了弘扬中华文化,增加当地人文景观,也是为了纪念郯子,有人出资,在郯庙村附近建起了一座庙宇,庙内塑郯子像,供游人观光和瞻仰。

郯国后来被越国所灭,秦统一六国后,改称“郡”,到唐朝时,才改称为“郯城县”,一直沿用至今。

以上就是我对我家乡地名的历史回顾,怎么样!各位看后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