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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网络营销(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

网络营销张译2023-02-27网络营销176
感冒药、退烧药、镇痛药、清热解毒药,无论中药还是西药,包括近期热销的必理通、白云山板蓝根颗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都不需要登记上报,这将同时方便利好消费者、药店还有上游厂家。”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表示

感冒药、退烧药、镇痛药、清热解毒药,无论中药还是西药,包括近期热销的必理通、白云山板蓝根颗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都不需要登记上报,这将同时方便利好消费者、药店还有上游厂家。”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表示。7月5日,广东药监局发布《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3年第二版)》(下称《规范》),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出现本土疫情后两种情况,分别对药店常态化防控规范提出新要求。

实名网络营销(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

目录内药物按“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销售

在常态化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应当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无需实名登记报告。

在出现本土疫情的辖区内,零售药店应当立即启动自动响应和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并保持“分级管控”措施,即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销售直至风险接触,面对必须服用《目录》内药品者,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的规范要求用药或指引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低风险地区药店需及时、全面、准确做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零售药店应当指引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并如实记录,必要时指引顾客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规范》明确,不得销售《目录》药品的情况包括顾客体温≥37.3℃或者健康码“黄码”“红码”。对于线上药店,《规范》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中、高风险区域销售配送《目录》药品。在销售《目录》内药品时,应当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销售,如无法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目录》药品。

或促感冒防治类药物销售放量

“登记申报这一道手续看似简单,其实非常费神,而且还经常要和不理解的消费者进行沟通解释,自然就会有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不进店买药了。”郑浩涛表示,新的规范或促使感冒防治类药物在未来一段时间实现销售放量。“这个时间节点刚好又是流感多发期,市场有买药需求,厂家供货也十分及时。”其表示。

收银台旁摆放着不少流感防治类用药

记者留意到,不少药店都把预防流感的宣传语挂在了店内外。有店员告诉记者,近期包括奥司他韦、必理通、芬必得等在内的西药,以及白云山板蓝根颗粒、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等在内的中成药都销售情况十分理想,药店备货也较为充足。

转自:广州日报

来源: 广州新闻电台